7月27日消息报道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近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说,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、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、个人住房贷款“认房不用认贷”等政策措施;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,加快项目建设交付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这是继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“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”之后,对于政策调整的具体方向与内容,住建部最新的表态。
这里面有几个重点,拎出来跟大家一起看下:
第一是提出了要降首付比例,很多城市最低还是3成(金华首套房可以2成首付),不过未明确一二线城市是否会执行,哪些城市需要执行。
第二是降低换房的增值税和契税成本,但究竟是落实已有的减免政策(如金华其实一直都在减免),还是继续减免还不明确。
第三个是要支持“认房不认贷”,这一条是一个新的提法,是本次指导意见中最重磅的信息。
第一二条其实有很大的解释空间,很有可能只是巩固落实已有政策,影响未必很大。
但第三条假如真的执行,那就会切实降低置换购买成本,部分仍在实际执行“认房又认贷”的一二线城市(比如上海、北京、深圳部分区域),这些城市有宽松的前置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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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住房贷款“认房不用认贷”,这一点应该算是本次发言非常重要的一个变化了。前两点基本还是延续了此前一贯的论调,但是“认房不用认贷”则是一个新变化。
目前,在金华商业贷款属于认贷不认房,公积金则是认房又认贷。
假设你在外地有一套房,属于贷款购买,按照原本“认贷不认房”的政策,你在金华购房属于首套、二贷,也就是首套房资格,但是二套房贷款政策。
现在变成“认房不用认贷”,那么你在金华购房属于首套、首贷。
假设你在金华有一套房,按照此前“认贷不认房”的政策,假设第一套房没有贷款,那么二套按照首套房对待,假设第一套房有贷款,那么就按照二套对待。现在变成“认房不用认贷”,则变成无论你首套有没有贷款,只要这套房还在你名下,都变成二套了。
假如按照“认房不认贷”执行,其实是利好跨城市来金华买房的人群,即便你在其它城市有房有贷款,也不影响你在金华按照首套、最低利率购房。
这次住建部发声小编认为主要影响的还是一二线城市,特别是一些信贷政策比较严厉的一线,至于能不能下沉到金华这种二三线城市,尚待观察。
总的来说,无论是本次住建部发言,还是前两天国务院整理的政策汇总,内容都很清晰明确,对于刚需改善的自住购房需求都是大力支持的。
来源:财经通讯社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