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购买商品房后办理房产的交易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资料?
答:(1)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;
(2)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;
(3)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(房产交付联)原件;
(4)房屋所有权证原件(指开发商已领取分证的)或所购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(指开发商领取总证的);
(5) 购房人已婚的,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、婚姻证明复印件(校对原件),如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,提交一方身份证及双方财产约定书 (如不能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签定约定书的,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);购房人单身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、婚姻证明复印件(校对原件)、单身声明具结书;购房人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及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父母子女、配偶关系证明、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);购房人为单位的,提供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(校对原件),无法提交原件校对的,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;
(6)若为经济适用住房,需提供准购证原件。